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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绿色制造申报十大变化

2023-07-27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2023年绿色制造申报十大变化

 

一、2023年《通知》发布

2023年7月21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以下简称《通知》)。每年,《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国家级绿色制造申报工作正式开启。和去年相比,今年的《通知》发生了不少变化。我们将两年的内容进行详细对比,梳理出2023年十大最新变化,为关心绿色制造申报的朋友们提供参考。

二、《通知》整体变化

从整体看,《通知》延续了以往绿色制造申报工作的基本思路。今年,在自评价环节、文件依据、省级优势、绿色设计产品、征求意见环节等方面,《通知》产生了比较大的变化。

取消自评价环节

2017年以来,企业和园区均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自评价后再进行第三方评价,2022年也对自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在《通知》正文中,去掉了自评价相关要求,在附件中也没有自评价报告模板。由此可见,“先自评后他评”的模式已被取消,2023年开展绿色制造申报,只需要提供第三方评价报告

  (文件依据发生变化

2016年,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586号文),成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文件,也是前七批绿色制造申报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今年的《通知》并未提及“586号文”,而是在附件中增加《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并提出了详细的参考程序这标志着今年的第三方评价要求将更加细化,但不意味着“586号文“的废止,现阶段,它仍是指导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唯一的顶层设计文件。

省级绿色制造重要性被放大

今年的《通知》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即获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优势进一步扩大2022年以前,相关内容为“发布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对纳入名单的企业或园区给予优先推荐”。而今年,已升级为“推荐的企业或园区原则上应纳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从表述上看,今年未获评省级绿色制造的工厂、企业和园区,仍有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的机会。但随着政策的进一步升级,在未来,或许只有进入省级名单的主体才被允许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

绿色设计产品不再纳入体系

2017年,首批国家级绿色制造申报工作启动,构建起“工厂、供应链、园区、产品”四位一体的培育体系。但今年的《通知》正文中,不再有关于绿色设计产品的内容,附件中也没有相关评价要求。这意味着绿色设计产品不再纳入2023年度绿色制造申报。与之相关的企业,今后可以重点关注一年一度的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

增加征求意见环节

今年的《通知》中,增加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的内容。增加征求意见环节意味着省级推荐的周期将会变长,留给申报和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时间将会更加紧张。建议提高工作效率,给征求意见留下时间。

强调工厂、供应链、园区联动

值得注意的一点变化是,今年的《通知》增加了绿色工厂与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联动:在园区的评价中,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在供应链的评价中,“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可见,绿色工厂被定义成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核心单元。园区和供应链企业,今后要更加注重绿色工厂的培育和联动。此外,供应链评价中增加了优先支持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这也是工信部推进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更新了工厂和供应链评价标准

2022年9月后,工信部官网再次更新了《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根据最新版本,目前,已经有82个细分行业发布了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涉及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纺织、电子等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涵盖机械、汽车、电子电器三个行业,与上一版相比无变化。

绿色工厂能耗水平要求变化

能耗水平一直是评价绿色工厂的重要指标,以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经济运行调节局发布的两份文件为依据。2022年,关于能耗水平的表述是“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对有关行业规定的标杆值”。今年的《通知》则调整为“重点用能行业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标杆水平的工厂”。表述的变化意味着对绿色工厂能耗水平的要求有所调整但能耗水平达到标杆值这个导向是一以贯之的。

绿色工业园区取消了推荐数量的限制

2022年《通知》中提出“原则上每个地区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不超过3个",今年已经删除了相关表述,但不确定是否仍有相关数量限制落实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增加征求意见环节

2023年《通知》中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体现出一定的行业倾向性。即“各地区要组织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加粗部分为今年新增内容)。这几个行业的企业,或将在申报供应链企业的时候具有一些行业优势,但也存在着企业扎堆申报,更加“内卷”的可能。

总体看,2023年《通知》与前七批一脉相承,无重大变化;有些比较大的调整,也是有迹可循。企业有申报需求和疑问可咨询我们(电话:1375086923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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